琼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今日琼中

2020年05月09日10:03  来源:www.jrqzb.cn
 
原标题:琼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抓好纠“四风”工作,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原负责人吴静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9月,时任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负责人吴静,在负责查处非法占地、非法采砂等工作期间,两次接受营根镇大拉村河段非法采砂点老板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吴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吴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琼中公路分局风门岭道班班长林祚能等3人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3月至5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琼中公路分局风门岭道班班长林祚能、营根道班班长王启进、绿南道班班长郑春蓉分别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自己和他人私家车加油1122元、1995.58元、2351.09元,私车公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郑春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林祚能、王启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郑春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20年3月,林祚能、王启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春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长征镇卫生院院长陈中兴等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长征镇卫生院组织24名工作人员下村开展工作,该院院长陈中兴、护士兼报账员王玉春明知已安排公务用车,仍违规报销交通补助21100元。其中,陈中兴、王玉春各违规领取960元。2020年3月,陈中兴、王玉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湾岭镇北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贤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1月25日,北排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在已发放会议误工补助的情况下,陈贤旺仍安排参会人员进行用餐,用村集体资金支付餐费600元。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陈贤旺先后6次到湾岭镇政府参加会议并已领取误工补助,但仍以参加会议为由,召集部分村组干部用餐,违规报销1400元。2020年4月,陈贤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还北排村委会。

  通报指出,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涵盖县直单位、省驻琼单位、基层所站、村级组织,违纪问题多样,且多数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必须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陈欢欢 渠东伟)

(责编:陈海燕、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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